2018年农村小康路(全域旅游公路)建设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8年农村小康路(全域旅游公路)建设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农村小康路(全域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公开询价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公告
江津区永兴镇2018年农村小康路(全域旅游公路)建设项,公开询价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现将采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发包人: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江津区永兴镇2018年农村小康路(全域旅游公路)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规模:江津区永兴镇2018年农村小康路(全域旅游公路)建设项目涉及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拟建设27条农村小康路(全域旅游公路),总建设里程约53.15公里,建安费估算4400万元。
二、招标代理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江津区永兴镇黄庄村、旸岩村、汪庄村和谢家村,涉及15条小康路,建设里程约21.761公里。
第二标段:江津区永兴镇新桥社区、万狮桥村、毗罗村、周岩村和艾家村,涉及12条小康路,建设里程约31.389公里。
注:各投标单位只能选择任意一个标段投标。
三、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60%为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四、服务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施工采取多标段进行招标(具体标段由发包单位确定),各标段结算具体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百分比确定代理机构服务费。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书时一次性支付。
若两次以上流标的,由发包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服务费按3000元/标段标准计算。
五、中标单位确定办法
(一)采取公开询价,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人根据各单位报价情况确定中标人顺序(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中标人顺序由招标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候选人的报价与成交供应商报价差额在最高限价的5%(含5%)以内,可顺延为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组织比选。
(二)如参与报价比选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时,则重新组织比选。
(三)凡愿意参加服务的招标代理单位将报价文件递交后,招标人根据各单位报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六、报价人资格
(一)合格的参与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竞选人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七、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表(格式附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定);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招标代理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明:报价文件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八、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凡自愿参与报价的招标代理单位于2018年7月11日17时以前到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递交报价文件,联系人:罗犹波,联系电话:188*****009。
九、相关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单位报价包含投标单位管理费、人工费、税费、劳务费、交通费、专家评审费等一切费用。
(二)投标文件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或打印。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的;
4.报价不完整或出现2个及以上报价的;
5. 投标单位参与投标两个标段的。
(四)报价文件递交后一律不退还。
(五)各投标单位只能选择任意一个标段参与比选。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确定。
十、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永兴镇大圆洞街260号
联系人:罗犹波
联系电话:188*****009
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江津区永兴镇2018年农村小康路(全域旅游公路)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第标段)。
★投标报价:%
其他优惠承诺:(不够自行加行)
备注:
1、带★项必须填写,如有漏项的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投标报价是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百分比为代理服务费。如:60%,则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60%为招标代理服务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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