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苗繁殖基地招标公告
种苗繁殖基地招标公告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为青州市弥河镇,通过项目建设建成智能控制连栋玻璃温室1座。为种苗的繁殖提供保障。本项目建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概述及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详见采购要求 物理特性:详见采购要求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本项目施工。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采购内容。 交付或实施地点:青州市弥河镇。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工程质量保证达到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合同工期及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内服务。 六、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七、公示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19日。 八、附件:需求报告材料(其它要求及详细材料见本附件) 发布人:青州市弥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6日 |
发布人:潍坊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6日 16时49分49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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