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华侨中学综合实验楼工程招标公告
新会华侨中学综合实验楼工程招标公告
江门市新会华侨中学综合实验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新会华侨中学综合实验楼工程(招标编号:XHGPC2009№202)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09]1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江门市新会华侨中学,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华侨中学校内。综合实验楼建筑面积约4639.70平方米,工程投资约605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建安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企业,须组织联合体进行投标,并须委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施工单位为联合体主办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申请人于2009年11月2日至2009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和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新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会区知政北路13号7楼),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亲临现场报名,并留存有效个人印鉴,以作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文书签署的依据,同时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
(4)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检验,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检验,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6) 2007年至今完成过合同价款500万元(含)以上的学校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检验,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7)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138*****200
招 标 人:江门市新会华侨中学
招 标 代 理: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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