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壳牌油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壳牌油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壳牌油脂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采购人为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人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壳牌油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及询价范围2.1 项目概况: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所属设施设备在检修维护保养作业时,需使用符合技术要求的润滑油,以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2.2 招标范围:壳牌润滑油的供货、运输及售后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 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采购订单的数量、时间、地点供货。
2.4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分标段;
2.5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的壳牌油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商开具的合法授权书或长期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履约情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4 其他要求:
3.4.1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供应商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或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不符合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规定,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4.2供应商(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交易当事人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及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无任何信用不良记录。供应商等交易当事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查询结果,若未提供或查询核实存在信用不良记录,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价文件的获取4.1 请于2018年 7月 16日至2018年 7月20日,每天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昆明市新都昌商业广场A栋27楼(海埂路与云兴路交叉口)(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4.2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4.3 购买询价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①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④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4.4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询价文件服务。
5.响应文件的提交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采购人: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片区大梨园
采购人代表:孔令波
电话:****-********-****1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都昌商业广场A栋27楼(海埂路与云兴路交叉口)
联系人:蔡佳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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