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评估项目的招标公告
关于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评估项目的招标公告
?
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评估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00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评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G********00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黄石市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该场地有机物污染土壤2.8万m3,无机物污染土壤3.2万m3,复合污染土壤1.8万m3,原位阻隔风险管控面积1.44万m2;地下水污染面积4.2万m2,方量1907m3;场地堆存的固体废物3000 m3,危险废物770 m3,地表残留污水总方量约为510 m3。2.5验收评估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为止,并可提供长期驻场服务。2.6招标范围: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项目(第一阶段)修复工作的评估验收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00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08-20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1)编制验收方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调查,收集资料,编制验收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2)定点及采样:确定监测点位坐标,现场采集样品,并按照检测要求,采取有效手段存储,保证样品及时送检;(基坑土壤送检样品数不低于120个,修复后土壤送检样品数不低于360个,地下水送检样品数不低于30个,地表水及固废送检样品不低于20个);(3)实验室检测分析及质量控制;(4)检测结果处理及分析;(5)地下水监测井布设(不少于3口);(6)编制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根据场地污染物检测数据进行评价、分析、制图,评价场地污染治理效果,编制报告,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备案或取得批复文件。(7)编制修复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根据项目的工程资料及评估结果,编制环保验收报告,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备案或取得批复文件。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G********00200】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
2.7其他: 本公告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模板,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 至少承担一项污染场地类(污染场地、农田、地下水)调查(须含详查)、风险评估、实施方案、验收等业绩。(需提供合同和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专业 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至 2018 年 8 月 13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具体见一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二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 地 址: ****-******* |
邮 编: 435000 | 邮 编: 435000 |
联系人: 杨工 | 联系人: 杨工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8 年 7 月 16 日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招标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湖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