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第一阶段)验收评估的招标公告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第一阶段)验收评估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评估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评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G********00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黄石市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该场地有机物污染土壤2.8万m3,无机物污染土壤3.2万m3,复合污染土壤1.8万m3,原位阻隔风险管控面积1.44万m2;地下水污染面积4.2万m2,方量1907m3;场地堆存的固体废物3000 m3,危险废物770 m3,地表残留污水总方量约为510 m3。2.5验收评估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为止,并可提供长期驻场服务。2.6招标范围: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项目(第一阶段)修复工作的评估验收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00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08-20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1)编制验收方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调查,收集资料,编制验收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2)定点及采样:确定监测点位坐标,现场采集样品,并按照检测要求,采取有效手段存储,保证样品及时送检;(基坑土壤送检样品数不低于120个,修复后土壤送检样品数不低于360个,地下水送检样品数不低于30个,地表水及固废送检样品不低于20个);(3)实验室检测分析及质量控制;(4)检测结果处理及分析;(5)地下水监测井布设(不少于3口);(6)编制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根据场地污染物检测数据进行评价、分析、制图,评价场地污染治理效果,编制报告,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备案或取得批复文件。(7)编制修复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根据项目的工程资料及评估结果,编制环保验收报告,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备案或取得批复文件。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G********00200】东钢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第一阶段)

2.7其他:本公告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模板,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至少承担一项污染场地类(污染场地、农田、地下水)调查(须含详查)、风险评估、实施方案、验收等业绩。(需提供合同和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8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具体见一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二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石市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
邮 编:435000邮 编:435000
联系人:杨工联系人:杨工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2018年7月16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验收 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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