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环境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
武汉经济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环境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
洪湖市政府采购公告
依据湖北省洪湖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洪财采备〔2018〕484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分公司受武汉经济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委会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8-484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汉经济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环境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
三、招标内容:
武汉经济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环境保洁市场化服务
(以上内容服务年限一年)
四、招标金额:19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内容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或清运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2017年以来从事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心城区的清扫服务或清扫、清运一体化的工作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合同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下列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或清运服务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备案证;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此外,投标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并提交。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供应商可在2018年 7 月 13 日起至2018年 7 月 23 日止工作时间到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寄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次日内寄送。
4、领取招标文件前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以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户,过期不予受理。
收款人:洪湖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洪湖支行
地 址:洪湖市新车站对面
递交方式:转账或电汇。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市非税局汇缴结算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名义或其他名义交纳(不接受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钞交纳及支票等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事由:2018-484武汉经济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环境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8 月6 日 9 时 00 分。
九、开标时间:2018年 8 月6 日 9 时 00 分。
十、开标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联 系 人:商笛
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洪湖市文泉东路电信大楼
采购人:武汉经济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委会
联系人:尹主任
联系电话:187*****445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分公司
2018年7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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