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柳街镇天府绿道建设工程
都江堰市柳街镇天府绿道建设工程
一、本项目经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18】21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38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都江堰市柳街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都江堰市柳街镇天府绿道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都江堰市柳街镇金龙社区、七里社区 |
实施时间 | 工期:45个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都江堰市柳街镇天府绿道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改建彩色透水混凝土绿道约长1000米,宽度约2.8米;改造彩色透水混凝土绿道长约400米,宽度约2.5米;拓宽原有绿道约470米及面层铺设彩色透水混凝土;原有混凝土路面铺设沥青,长度约450米,宽度约3米,划绿道标线约4900米 |
建设资金 | 项目总投资约19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农投公司出资 |
其他 |
施工1 | 都江堰市柳街镇天府绿道建设工程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比选申请人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企业为技术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3、比选申请人提供在成都建委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4、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5、采用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务必在进账单备注栏注明:“都江堰市柳街镇天府绿道建设工程”比选保证金,并将银行进账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发送至********3@qq.com;6、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胶装成册,不接受任何补正资料,在随机抽取开始前,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7、中选单位的建造师及本项目拟派人员须一起进驻现场并压证施工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7月1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07月20日10时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都江堰市柳街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都江堰柳街分理处
账 号:****************0057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163.55 | 8.18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8年07月20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都江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都江堰市江安河东路下段25号二楼本项目开标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都江堰市柳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都江堰市柳街镇
邮 编:611830
联 系 人:王超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
标签: 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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