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渚花苑二期项目监理(重发公告)
西渚花苑二期项目监理(重发公告)
西渚花苑二期项目监理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渚花苑二期项目监理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7]377号、4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东渚镇路南、龙康路西 规模:建筑面积91000平方米,地上最高18层,人防建筑面积约8970平方米,人防抗力等级6级,受监工程造价40000万元,监理费708.2 万元 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001001 | 西渚花苑二期项目监理 | 工程监理 | 853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人防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7月05日至2018年07月10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6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江苏省外监理企业必须为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苏州市外监理企业必须经过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备案);3、对总监的资质、等级要求: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房建监理-Ⅰ组、房建监理-Ⅱ组。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注: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18年03月~2018年-05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3、资格预审申请人拟派总监无在监工程的须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若有在监工程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在监工程)出具书面同意其投标的证明,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四:1、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2、项目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3、本项目不接受资格预审申请。4、本次公告为重发公告;五、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龙山路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西门A区 | ||||||
邮 编: | 邮 编: | 215129 | |||||||
联 系 人: | 范丽丽 | 联 系 人: | 孙绮芸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renhezhonghui@163.com | |||||||
网 址: | 网 址: | http://www.rhzh.net/Default.aspx |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
账 号: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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