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具车辆(三次)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具车辆(三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采购方式: 询价

1.2采购内容: 购置工具皮卡车三辆,详见招标文件

1.3项目实施地点: 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3.1潜在投标人可于 2018年07月16日 至 2018年07月18日17时30分 前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3.2首次投标需访问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fn.ggzyjyw.com),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答疑

4.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19日12时00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19日17时00分 。

4.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在线提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20日10时00分 (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参加多标段投标的,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30*****237********6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丰宁支行

保证金金额: 5000.00 元。

★备注: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8年07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及电话:方泽华/138*****818

招标代理公司:丰宁政府集采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建华/********6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工具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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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政府集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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