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辅助工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辅助工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编号:D03-****************XQ-********-****94-8

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对“甘肃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辅助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甘肃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对该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人提出质疑,经财政部门审批为单一来源。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文件编号:1259-18372

2、采购内容:生态环境监测辅助工作购买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项目预算:250.00万元

5、公告期限:4个工作日

6、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及拟定供应商信息:

(1)2018年我厅需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国控源监督监测、省批建设项目相关验收监测及调查、组织公众开放和环境宣传教育、环境应急监测及日常演练、监测技术培训、环境监测大比武、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等10项生态环境监测辅助工作。以上工作要求承担单位具有相应的监测资质,并且在历年承担过相应的工作,要求承担单位必须同时具有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生物体残留、噪声、振动、电离辐射等9类监测资质,特别是水和废水监测类别中必须具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09个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93个项目的监测资质和能力,土壤和水系沉积物监测类别中必须具有多环芳烃、酚类化合物、石油烃、六六六、滴滴涕监测资质和能力。目前,我省各级环境监测站和社会化检测机构,仅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满足以上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225号

7、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2018年7月17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每日00:00~24:00(北京时间),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免费下载。供应商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下载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保证金等业务。

8、单一来源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9、单一来源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一谈判室。

10、谈判时间:2018年7月31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11、谈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一谈判室。

12、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详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77号

联系人:朱晓羽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03号酒钢大厦2号楼1单元405

联系人:王 昊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gszj_777@163.com

13、谈判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谈判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以报名时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甘肃银行查询电话:****-*******

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谈判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谈判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谈判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谈判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谈判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谈判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谈判保证金办理指南”。

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

标签: 辅助 生态环境监测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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