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2018年辐射环境实验室间放射性测量比对项目-非招标公告
福清核电2018年辐射环境实验室间放射性测量比对项目-非招标公告
非招标公告
报价人:
我公司(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拟开展福清核电2018年辐射环境实验室间放射性测量比对项目采购,现邀请贵公司针对该项目委托进行报价。
1.项目概况
1.1工作范围及内容: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完成5项环境监测项目的比对组织工作。组织工作包括确定比对单位、制定比对方案,制备比对样品,比对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分发比对样品,发布比对样品说明,数据收集,统计分析和结果评价,编制比对总结报告及召开比对研讨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
1.3服务地点: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福清市市区及三山镇前薛村福清核电厂区)距离福清市区约40KM。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且经营/业务范围涵盖本次询价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2.2乙方需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可。认证范围需包括本项目所有比对项目。
2.3乙方需近5年内有成功组织4次及以上大范围实验室比对(8家及以上全国各运行核电厂、各省级辐射环境监督站及其他辐射环境检测实验室)的经验;
2.4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资质,并具有8年以上从业经历;
2.5乙方工作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资质,并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
3、报价方式
报价人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针对本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等,结合公司自身实际进行自主报价。
报价人需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完成报价,并同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报价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报价须与报价人所提交纸质版报价保持一致。报价评审以纸质版报价文件为准。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9时30分前,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福清核电厂区BA楼707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2报价文件如通过邮寄送达的,需在2018年7月23日9时30分前,送达: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福清核电厂区BA楼707室,邮编:350318。(仅顺丰和EMS可送达)
4.3报价人在提交纸质报价文件的同时,需提供可编辑的电子文件一份(优盘)
5.确认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中下载采购文件。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人不予受理或在评审阶段直接否决其报价文件:
未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注册并报名的;
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上报价并提交纸质版报价文件(或逾期送达)的;
纸质版报价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
4、线上报价与纸质版报价金额不一致,且不能合理说明的。
6、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命雄
电子邮件:wangmx_t@fqnp.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清市分行
户名: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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