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春秋游门票招标公告

职工春秋游门票招标公告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会2018年度职工春秋游门票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7


为了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和谐的医院文化,中心工会决定组织职工春秋游,特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春秋游门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春秋游门票,约1300人

二、项目要求

1、春秋游门票以上海(含郊县)内为佳,必须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及中纪委网站发布为准)。

2、每人门票数量不限,但个人总金额不超过180元,且单张180(含)元以内。

3、门票有效使用期限≥6个月,适当延期优先。

4、如门票为兑换券,需有措施保障产品安全,保证兑换通畅。

三、投标单位资质及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不少于3个成功案例证明;

(7)报价单:按单价*数量/人=金额/人进行报价。

投标单位按以上要求(包含但不限定)制作标书4份(1正3副),同时提供应标样品,投标文件密封并盖章有效。

四、投标时间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7月24日前,将投标材料寄到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4号楼三楼309室工会周韵收,电话********

评标时间另定。

五、评标办法

1、对投标单位的资质、报价、春秋游地点、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分,少于三家本次招标无效。总分第一名为中标单位,若出现分数相同,则投票确定。

2、如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招标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

3、招标单位不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六、付款等相关要求

以最终确定的单价*数量进行结算,验收合格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中标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提供优质服务,否则视为违约,中心工会有权延期付款或拒付。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工会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标签: 门票 职工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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