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利津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利津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利津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8-16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A包

利津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4、企业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供应商必须同时投报两个分包,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分包。

120万元

B包

利津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质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18万元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进行现场报名。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7月17日8时30分至2018年7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3、方式:现场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9日8时30分至2018年8月9日9时(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9日9时(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津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利津县滨港路204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史先生135*****89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女士****-*******

监督单位: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附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采购需求

发布人: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8年7月17日

****************.docx">附件:利津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普查 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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