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区排放管外延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石化区排放管外延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石化区排放管外延工程已由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镇石发改[201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海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海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石化区
建设规模:工程起点为现状海域排海管起端,沿现状海堤外侧混凝土包封新敷设一条DN800排水管道至蟹浦大河(约500m),与沿蟹浦大河北堤外侧PE管道对接。深海排放管管径为DN800,采用PE管,材质为PE100,压力等级为1.0MPa。
项目总投资:2372.28万元
招标控制价:*******元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管槽开挖及回填,管道的敷设试压,金属软接头安装,蝶阀安装等工程的施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是镇海区(2017—2019)年度规模以下工程项目市政专业工程资格入围的施工单位, 且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资格并于开标时提交由投标人缴纳开标之日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统一要求为2018年3月、2018年4月、2018年5月),且无在建项目并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审核通过。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依据甬资交管办[2017]7号文于中标公示前查询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其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贿赂行为记录;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否则投标申请被拒绝;不良行为记录的界定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在被停止投标期间,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查询时间自2015年7月1日至中标公示发布前,查询内容包含预中标候选人、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企业法人。若是联合体,则针对所有联合体成员。
3.6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若注册地在镇海区的报名单位为11家的,则全部直接入围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再进行抽号;若注册地在镇海区的报名单位少于11家的,则注册地在镇海区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投标,剩余的家数在其他投标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若注册地在镇海区的报名单位大于11家的,则在注册地在镇海区的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11家入围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8日至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至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招标代理部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缴纳4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项目名称。
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7月24日 16 时 00 分之前
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或银行转账
提交账户如下:
收款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镇海化工区支行
联系人:孙君菲 电话:0574- ********。
4.4本项目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2册) [此时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一式两份并盖章,可由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5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266号2号楼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海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电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10楼
联系人:俞静安、王浩宇
邮箱:********1@qq.com
电话:****-********、188*****943传真:****-********
10.监管部门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电话:****-********
11综合监督部门
驻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组 0574-********
2018年7月17日
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
建设项目名称 | 宁波石化区排放管外延工程 | ||||||
承 包 报 名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资质等级 | ||||||
注册资金 | 企业地址 | ||||||
企业性质 | 邮政编码 |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等级 | ||||||
技术负责人 | / | 资格等级 | |||||
安全员 | / | 资格等级 | |||||
交易报名单位(公章) | |||||||
交易负责人或交易员(签名): | |||||||
联系电话(手机) | 邮箱: | ||||||
年 月 日 | |||||||
宁波石化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定意见(公章): | |||||||
经办人签名: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1、本报名单一式二份; | ||||||
2、本报名单统一交宁波石化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3、报名截止时间按信息发布规定截止期,逾期报名无效;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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