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定安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二次招标)
品目
采购单位定安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行政区域定安县公告时间2018年07月17日 15: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7月17日 09:00至2018年07月24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1室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1室
预算金额¥118.67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定安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定安县富民大道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一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0*****115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下同)受定安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简称“采购人”下同)的委托,就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NZT2018-159)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HNZT2018-159
用 途:定安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工作需要
采购预算:*******.00元(投标报价如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付完毕
本项目分包情况:一批不分包
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和2018年以来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
3、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4日(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1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各项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现场核查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
5、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7月25日17:30:00(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8年8月6日09:00时;
2、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8月6日09:00时;
3、开标时间:2018年8月6日09:00时;
4、开标地点: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1室;
5、中标结果请查询: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四、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定安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50*****115
地址:定安县富民大道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一楼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点: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1室
联系人:简工 电话:****-********
电子邮箱:hnz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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