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卫生局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花都区卫生局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花都区卫生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0724-0901D17N1384

2. 项目名称:花都区卫生局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3.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1

多参数病人监护仪

6台

480万

2

胎儿/孕妇监护仪

11台

3

全数字化超声波诊断仪

6套

4

婴儿辐射保暖台

11台

5

高压蒸汽灭菌器

11台

6

除颤监护仪

11台

7

牙科综合治疗机

11套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漏,如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文件无效

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或待甲方通知

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本次采购标的为本国产品。


7. 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企业;


b.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c. 所投标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有相应规定);

d.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于2009年11月4日至2009年11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话:86 20 ********

传真:86 20 ********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9.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不少于投标总价1%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09年11月26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9: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10. 开标时间:2009年11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 开标地点: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8楼

12.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3.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4. 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5. 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8620) ********

传 真: (8620) ********

联 系 人:竺林、邓冠崇、刘丹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东山支行

帐 号:****************5

采购人:花都区卫生局


地 址:花都区新华街聚贤街5号

电 话: (8620) ********

传 真: (8620) ********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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