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银行监控设备及维护招标公告

金华银行监控设备及维护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金华银行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行监控设备采购及维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控设备采购及维护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发包人或业主):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招标概况:1.金华银行年度监控设备采购(含相应的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金华银行金华地区所有网点监控设备年度维护。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200 万元(含)或等值美元;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服务能力;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内金融行业监控设备供货、安装实施、售后服务经验及成功案例;

6、投标人须具备一级安防资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所提供资料:

凡有意愿投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报名材料,至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四楼信息科技部办公室报名,逾期恕不接受。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简介;

3、相关资信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件印;

5、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6、若投标人不是货物制造商,须持有制造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委托书;

7、近3年完成此类项目的业绩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复印件。

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与方式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如报名单位较多,招标人将择优选择不超过5家企业入围本次招标活动,并于报名截止日后3工作日通知入围企业。对报名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经查验后退还,报名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入围本次招标的企业,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邮箱;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7月31日上午12:00 ,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金华银行信息科技部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银行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巩先生、许先生

电话:****-********

传真:****-********

监督电话:****-********

十、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护 监控设备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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