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玛药泉度假村建设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康玛药泉度假村建设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当雄县康玛药泉度假村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所属地区 拉萨-当雄县 工程类别 建筑业
招标类别 监理 下载时间 2018/7/17 0:00:00到2018/7/23 23:59:59
开标时间 2018/8/8 10:00:00
备注:如果公告正文及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时间,以上表中的时间为准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XZZB-CZGC-1805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雄县康玛药泉度假村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已由西藏当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当发改字[2017]2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当雄县羌塘旅游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LS*******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当雄县康玛药泉度假村建设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室内精装修工程建筑总面积13928.38平方米(其中:1#楼11233.04平方米,2-8#楼1757.28平方米,9#楼938.06平方米),及室外景观硬景工程(入口岗亭、入口水景、迎宾石阵、沐心园、八珍园、霞晖园、烁星园、逸幡园、围墙)、景观绿化、景观安装等室外景观工程。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5建设地点:拉萨市当雄县;

2.6监理工作内容: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并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2.7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开始到质量保修期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项目备案证在报名期内有效)。

3.3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登陆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开具相关票据,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开标,不到达开标现场按废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晚报》、《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雄县羌塘旅游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拉萨市当雄县

联 系 人:普琼

联系电话:139*****486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太阳岛中和国际城A9栋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7日

标签: 施工监理 度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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