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南委泉中学校黎城县南委泉中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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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南委泉中学校黎城县南委泉中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山西天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黎城县南委泉中学校的委托,就黎城县南委泉中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黎城县南委泉中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黎财采办备案(385)号
三.项目控制价:167.5759万元
四.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共一包: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
3、工程地点:黎城县南委泉中学校。
五.参与招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须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原件(开标日期内有效)。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请项目经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件(包括注册证、安全考核证)、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增值税或所得税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票据及参保人员明细(网上可查)、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须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
(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8月9日15时30分
地点:长治市城东路桃花街4号中潞滨河酒店506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黎城县南委泉中学校
地 址:长治市黎城县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0*****31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天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太行东街168号永盛大厦509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86*****179
山西天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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