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寒亭区2018年清洁型煤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潍坊市寒亭区2018年清洁型煤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潍坊市寒亭区2018年清洁型煤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1、
2、辅料:型煤加工过程中的各种辅料、添加剂应无毒、无害、无异味,在型煤使用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型煤加工宜添加固硫剂、助燃剂等。 3、其余相关指标符合国家及潍坊市关于型煤的质量要求。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采购清洁型煤3万吨。 交付或实施时间:中标后即组织储备供货,按采购人发出的供货通知单随时供货,供货方按要求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供货地点。 交付或实施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六、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公示期限:2018年07月18日至2018年07月20日 发 布 人:潍坊市寒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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