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寒亭区2018年清洁型煤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潍坊市寒亭区2018年清洁型煤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潍坊市寒亭区2018年清洁型煤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1、

项目

民用型煤

全硫(St,d)/%

≤0.5

灰分(Ad)/%

≤24

全水分(Mt)/%

≤3

挥发分/%

≤12

发热量(Qgr.d)(MJ/kg)

>26

2、辅料:型煤加工过程中的各种辅料、添加剂应无毒、无害、无异味,在型煤使用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型煤加工宜添加固硫剂、助燃剂等。

3、其余相关指标符合国家及潍坊市关于型煤的质量要求。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采购清洁型煤3万吨。

交付或实施时间:中标后即组织储备供货,按采购人发出的供货通知单随时供货,供货方按要求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供货地点。

交付或实施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六、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公示期限:2018年07月18日至2018年07月20日

发 布 人:潍坊市寒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7日

********5" target="_blank">采购需求方案.pdf
发布人:潍坊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7日 17时29分10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型煤 清洁 寒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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