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阳光餐饮工程工作经费(朝阳)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阳光餐饮工程工作经费(朝阳)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开招标公告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中介)受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阳光餐饮工程工作经费(朝阳)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阳光餐饮工程工作经费(朝阳)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三部刘龙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1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中介)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阳光餐饮工程工作经费(朝阳)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2.采购内容:针对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阳光餐饮公示栏及其辅料采购配送。
2.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双方确认的工作日内,按合约规定的时间完成制作并配送到指定基层所46个地点。
2.2在供货期内,甲方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要求乙方在若干时间段内进行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最迟7天内完成供货及配送工作,如甲方提出部分项目需要加急供货及安装,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按照双方协商的时间完成项目。
2.3质保期:公示栏5年,其它部分参照维护期执行。
2.4维护期:提供产品生命周期终身维护。
2.5交货地点:朝阳区各食品药品监管所。
2.6本项目预算:人民币90万元,超过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营业执照须含有标识标牌、广告设计等相关内容经营范围。(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8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20层1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无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提供投标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政策、环境保护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89af-11e8-943a-25ae20d86dcc">第一章招标公告.docx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