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4#学生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学院4#学生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龙川南苑4#学生宿舍楼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龙川南苑4#学生宿舍楼工程,己由金发改投【2009】2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在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2700万元(已落实50%,计人民币1350万元),建筑面积 22186 平方米,地上六层,总高度21.6米,已具备开工条件,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2.2 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含弱电)及室外附属工程。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大黄山校区内。
2.4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1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1、3.2、3.3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3)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证明(本省核发的一级注册、一级临时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明统一由省建设厅出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外省核发的一律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6)外地进金施工企业须增加提供:a、备案过的《进金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b、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证明》、《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原称项目经理、下同)身份证明》。c、属外省的进金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d、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医保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8)按资格预审公告第3.1、3.2、3.3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申请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必须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2)交易席位证。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报名时间:2009年11月5日——11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 16:00时),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8、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新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二楼)
联系人: 倪健美 经纬 联系电话:137*****067 ********
9、行业监督部门:金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
招标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机构: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内 地 址:市八一北街118号汇金国际商务中心八楼
联系人:汪绍洪 联系人:倪健美 诸葛小芳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3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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