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政府补贴培训督导评估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政府补贴培训督导评估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政府补贴培训督导评估服务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提供有效的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政府补贴培训督导评估服务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政府补贴培训督导评估(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所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2018年一年内完成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0元(国库资金:3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7-18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7-23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证明;3. 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 被授权人身份证。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7-18至2018-7-25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磋商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磋商文件工本费采用现金方式收取。2.现场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需提供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办理;地址:虹口区西安路88号601室。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3.逾期不来购买磋商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全及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资格。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7-30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年7月30日下午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3号楼203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3号楼203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CA证书、疑问回复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磋商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磋商文件工本费采用现金方式收取。2.现场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需提供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办理;地址:虹口区西安路88号601室。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3.逾期不来购买磋商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全及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资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静安区大统路480号地址:虹口区西安路88号
邮编:200070邮编:200080
联系人:何德群联系人:何怡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标签: 评估服务 督导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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