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新城港汊流域北片区及港汊水系市政配套工程(一期)--道路工程

翔安新城港汊流域北片区及港汊水系市政配套工程(一期)--道路工程


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翔安新城港汊流域北片区及港汊水系市政配套工程(一期)--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改改革委关于翔安新城港汊流域北片区及港汊水系市政配套工程(一期)投资概算的批复》(厦发改投资[2018]2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南部新城海绵城市试点区,主要包含10条道路,总长约3871米,分别为:1、档案横一路,起于档案纵三路,终于古锣路,长约582米,红线宽26.5米,城市次干路,采用沥青路面结构;2、洋塘横一路,起于古锣路,终于洪钟西路,长约379米,红线宽26.5米,城市次干路, 采用沥青路面结构;3、档案横二路,起于档案纵三路,终于古锣路,长约429米,红线宽24.5米,城市支路,采用沥青路面结构;4、档案纵三路,起于翔安大道,终于新城中路,长约404米,红线宽22米,城市支路,采用沥青路面结构;5、档案纵二路,起于档案横一路,终于新城中路,长约299米,红线宽24.5米,城市支路,采用沥青路面结构;6、档案纵一路,起于档案横一路,终于新城中路,长约275米,红线宽24.5米,城市支路,采用沥青路面结构;7、横二路,起于洪钟大道,终于纵一路,长约157米,红线宽22米,城市支路,采用沥青路面结构;8、横三路,起于洪钟大道,终于纵一路,长约227米,红线宽22米,城市支路,采用沥青路面结构;9、纵一路,起于东山路,终于石厝路,长约601米,红线宽22米,城市支路,采用沥青路面结构;10、横六路,起于石厝路,终于石厝路,长约518米,红线宽22米,城市支路,采用沥青路面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照明、绿化、雨水、污水、给水、电力(土建)、缆线沟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2754万元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2754万元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2018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招标工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6-08 08:30:00 至 2018-06-29 10:0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V3.6.1)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云顶中路2777-2779号市政大厦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沈灿辉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48号天湖大厦B座12A2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9@qq.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蓝舒群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

网址: http://www.cztb.xm.fj.cn

联系电话: ********4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建设大厦5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4层C区

联系电话: ****-**************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市(区)招标办备案。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
工程名称
翔安新城港汊流域北片区及港汊水系市政配
套工程(一期)--道路工程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答疑发布的编制时间 2018 年 06 月 13 日的工程
量清单为准。新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
(http://www.cztb.xm.fj.cn)中的电子标平台”本项目的招标澄清与修改中的“其他文件”自
行下载。
(以下空白)


















招标人: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年 06月 13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年 06月 13日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市(区)招标办备案。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二 )
工程名称
翔安新城港汊流域北片区及港汊水系市政配
套工程(一期)--道路工程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6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因招标控制价无法及时发布,故修改为:“2018 年 07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开标
地点不变。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空白)
招标人: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06 月 22 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06 月 22 日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市(区)招标办备案。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三 )
工程名称
翔安新城港汊流域北片区及港汊水系市政配
套工程(一期)--道路工程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答疑发布的编制时间 2018 年 07 月
10 日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新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
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中的电子标平台”本项目的招标澄清与修
改中的“其他文件”自行下载。
二、本工程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07月 12日 10时 00分”,
现修改为:“2018 年 07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不变。招标文件涉及该时
间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空白)
招标人: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07 月 10 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07 月 10 日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市(区)招标办备案。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四 )
工程名称
翔安新城港汊流域北片区及港汊水系市政配
套工程(一期)--道路工程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根据关于调整《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7 年版)》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18]12 号),本工程部分条款调整如
下(专用本如涉及该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
(一)、通用本第 2章第 2节投标须知中实质性条款的内容“21.5 投标人以投
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4项规定的时间、地
点和密封要求,......”修改为“21.5 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
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4 项
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
专用本第 2章第 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项“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
形式”中实质性条款的内容“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4项规定,......”修改为“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
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
须知前附表第 24项规定,......”。
(二)、通用本第 3 章第 1 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实质性条款的内容“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调整为“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
毕业证书(如需)) 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通用本第 8章第 1节资格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以下调整:
1、删除“说明”中第 4 项“《资格文件》第十二项‘其他资料’是指按照招
标文件第 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
投标人为了证明自己符合投标资格合格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2、“授权委托书”增加“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的代理人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市(区)招标办备案。
授权委托内容,并将需由委托代理人盖章调整为由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调整后
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二、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子招投
标范本部分内容的通知》(厦建筑[2018]52 号),本工程投标人以保函、保证保险
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投标保函、保险凭证原件,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保险凭证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
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保险凭证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
候选人资格。
(以下空白)
招标人: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07 月 13 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07 月 13 日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市(区)招标办备案。
附件 1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
回、撤销 (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
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 性别: 手机号码:
单 位: 部门: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市(区)招标办备案。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五 )
工程名称
翔安新城港汊流域北片区及港汊水系市政配
套工程(一期)--道路工程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因招标控制价无法及时发布,故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07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修改为:“2018 年 08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
点不变。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空白)

















招标人: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07月 18 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07月 1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水系 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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