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矿区住宅楼供暖分户计量改造工程欢喜岭矿区(一至六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油田矿区住宅楼供暖分户计量改造工程欢喜岭矿区(一至六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油田矿区住宅楼供暖分户计量改造工程欢喜岭矿区(一至六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油田矿区住宅楼供暖分户计量改造工程欢喜岭矿区(一至六标段)施工已由大洼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油田矿区住宅楼供暖分户计量改造工程》项目备案证明】(大洼区行备【2018】21号)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编号2018-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盘锦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盘锦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油田矿区住宅楼供暖分户计量改造工程欢喜岭矿区(一至六标段)施工
2.2建设单位:盘锦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欢喜岭矿区;
2.4资金来源:中国石油100%;
2.5计划投资:4031万元;
2.6计划工期: 2018年8月10日-2018年9月30日,共计53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 ;
2.8 招标范围:油田矿区欢喜岭矿区住宅楼居民户共计9411户。主要工程内容:计量(土 建、安装)部分,包括平衡阀、锁闭阀安装、PPR管,墙壁穿管打孔、立管保温安装等;支线(土建、安装)部分,包括室外黄夹克管埋地安装、水压试验、管沟开挖与回填、地面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2.9 付款条件: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完成、上级资金拨付到位后 60 日内拨付工程价款的70%,工程价款的25%在360日内支付,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于360日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2.10 项目标段划分及中标原则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泰安小区住宅楼58栋,196个单元,1748户;二标段:泰祥小区住宅楼57栋,197个单元,1588户;三标段:泰和小区住宅楼46栋,132个单元,1314户;四标段:祥和小区住宅楼38栋,185个单元,1480户;五标段:中兴小区住宅楼45栋,149个单元,1340户;六标段:(6)、泰顺、创业、联合小区(六标段)住宅楼68栋,232个单元,1941户。
中标原则:本项目可以兼投不兼中。如同时中取多个标段时,取招标控制价最高的为最终中标标段,中取的其他标段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该项目六个标段一起确定中标后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社保缴费个人证明;
(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单位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
(7)、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自2015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3.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外埠投标企业入境执行《关于加强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16】)1号和项目所在地监管单位的规定。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每日上午时8:30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大洼区新华街,联系电话:****-*******)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初审时,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若资质证书上有可扫描的、清晰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信用等级报告、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4.2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14.7万元;二标段13万元;三标段11万元;四标段11.9万元;五标段12万元;六标段17万元。递交方式: ?网银,?汇款,?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汇款附言: 投保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中需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投标人需携带汇款凭证到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开具正式收款收据。
账户名称: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洼支行
账 号:****************5820
财务室电话:****-*******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每日上午时8:30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辽宁彦龙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若资质证书上有可扫描的、清晰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信用等级报告、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证明、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一标段: 2018年 8月 8日9 时00 分,地点为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二标段: 2018年 8月 8日10时00 分,地点为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三标段: 2018年 8月 8日14 时00 分,地点为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四标段: 2018年 8月 9日9时00 分,地点为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五标段: 2018年 8月 9日10 时00 分,地点为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六标段: 2018年 8月 9日14时00 分,地点为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6.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盘锦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彦龙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前进街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小学路
邮 编:124010 邮 编: 12401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 话: ****-******* 电 话: 156*****44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行盘锦辽河油田支行
账 号: 账 号:****************716

2018 年7月1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欢喜 分户计量改造 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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