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文化厅的委托,批复文号:(2009)部门171号,对江西省文化厅活动设备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GZ2009-10-0001)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设备清单明细表:
包号 |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规格要求 |
01包 | 9B171001 | 灯光、音响 | 7套 | 294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9B171002 | 灯光、音响 | 2套 | 12万元 |
二、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为经销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2、投标企业为生产厂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3、非本省投标企业必须于2009年8月31日前在江西南昌有授权经销商或售后服务机构,其授权经销商或售后服务机构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及具有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注册资金;
4、经销商必须具有本次招标主要设备制造商的授权;
5、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舞台灯光(或音响)施工资质。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购买标书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合格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09年11月06日到2009年11月23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六、投标保证金应于2009年11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我公司)。
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并于2009年11月27日上午8:30—9:30递交至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于2009年11月27日上午9:30在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
招标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邮 编:330096
开 户 行:农行高新开发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