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工程招标公告
厂区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市亚东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厂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HPZB2009—JL08号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亚东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厂区工程已由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吉林市亚东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0套风电设备项目的备案确认书》(吉高经项备字【2009】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亚东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部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吉林市亚东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2.2 工程规模(招标内容):总建筑面积26505㎡,其中:厂房为9551㎡,局部三层;办公楼为2758㎡,局部五层;科研楼、试验楼为14072㎡,局部四层;收发室为124㎡,局部二层。结构类型:厂房为轻钢结构,其它建筑均为框架结构(详见施工图纸)。
2.3 资金来源与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4 监理招标范围:土建、室内给排水、采暖、电气、消防施工图纸全范围监理招标。标段划分:一个。
2.5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高新区工业三区D-1-1号。
2.6 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工作计划于2009年11月21日开始,计划于2010年8月15日结束,监理服务期为268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2.8 监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级监理企业资质,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是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人员。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承担总监工作的在建监理项目不应超过二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监理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3.6 外省(市)监理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市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30分,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市惠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吉林高新区长江街92—1号)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11月15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吉林市惠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吉林高新区长江街92—1号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同时提交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副本原件及主要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原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上限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www.jljsw.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亚东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高新区工业园区D-1-1号
邮 编:132013 联 系 人:戴丽影
电 话:133*****22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惠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高新区长江街92-1号
邮 编:132013 联 系 人:于永
电 话:0432—******** 传 真:0432—********
招投标管理机构: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日期:200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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