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梁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红石梁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国道210线西乡至镇巴红石梁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内  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10线西乡至镇巴红石梁段改建工程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10国道西乡(古城)至镇巴公路红石梁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交函[2009]9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中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汉中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道210线西乡(古城)至镇巴公路红石梁段改建工程位于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和镇巴县境内,起于西乡县司上乡华家湾以南,向南止于镇巴县杨家河乡。路线全长约8.7公里。该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路基宽度10米,新建红石梁隧道一座(长约2860米),净宽10米;桥梁802.16米/8座,其中大桥502米/2座;中桥300.16米/6座。总投资估算2.7亿。计划施工从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工期为22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监理划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

施工标段

监理

标段

起终点桩号

主要工程数量

路基工程

(m3)

路面工程(m2)

桥梁工程(米/座)

涵洞工程(米/道)

隧道工程(m)

A标段

J1

K0+000-K3+850

474969.44

18615.17

176/2

379/8

1720

B标段

J2

K3+850-K8+694.937

635910.5

30200.41

646/7

187/11

1143

注:以上工程数量仅供参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路基、路面、桥隧)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施工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工程隧道、桥梁工程专业施工承包壹级资质和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承担过长度L≥2000m的隧道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施工监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监理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L≥2000米隧道工程施工监理经历、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3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申请施工单位只能申请1个标段;申请监理单位可同时申请两个标段的监理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后投标只能中得一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监理资格预审采用强制标准审查法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09年 11 月 5日至 2009 年 11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汉中公路管理局质量安全科(陕西省汉中市兴汉路3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年11月 30日 11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汉中公路管理局质量安全科 (陕西省汉中市兴汉路3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汉中公路管理局

地 址: 汉中市兴汉路3号

邮政编码: 723000

联 系 人: 谢华臣、伊继泳

电 话: ****-*******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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