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新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第二次)
兴文县新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第二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兴文县新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第二次)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农经[2012]1195号) ,项目业主为 兴文县石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省级包干补助及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本招标项目(兴文县新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由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以《关于对<兴文县新坝水库工程建设征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定本)的批复》(川扶贫移民发[2012]419号)批准实施 ,招标人为 兴文县石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12]119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
2.2建设规模:
2.2.1工程概况。
新坝水库是一座以灌溉及城乡(包括工业园区)供水为主,兼顾生态环境用水的中型水利工程,设计灌面15.27万亩,主要涉及兴文县古宋、太平、大河、麒麟、大坝、共乐、五星和石海共8乡镇96个村,并可为县城、太平工业园区及沿途乡镇供水。
水库正常蓄水位465.00m,总库容3380万m3,设计灌面15.27万亩。新坝水库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和渠道工程组成。
枢纽工程主要由拦河大坝、溢洪道、放空导流隧洞和取水隧洞等建筑物组成。灌区共布置总干渠和左右干渠各1条,总长70.086km。总干渠长9.559km,左干渠长18.833km,右干渠长6.59km。
2.2.2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情况。
水库征收征用土地总面积4242.71亩,其中永久征收土地3346.84亩;水库和枢纽工程建设征地涉及搬迁人口共计455户1942人(其中农业人口1937人,非农业人口5人),搬拆各类房屋68803.08m2;淹没影响完全小学一所,农村机耕道路8.56km,10kv输电线路5.4杆km,电信通信线路3.8杆km,广播电视线路9.465杆km及文物古迹等专项设施。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水平年,枢纽工程区为2012年,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渠系工程区为2015年。生产安置人口2157人(其中有土安置951人),搬迁安置人口1984人(集中搬迁安置1918人,分散安置22人,自主安置44人),规划建设2个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征地涉及的学校、公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等专项设施,在库周进行迁复建,恢复其原有功能;对文物古迹进行保护处理。
2.3工作内容: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以及《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基础[2002]2623号)的要求,宜宾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和兴文县石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招标方式组建兴文县新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部,开展兴文县新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和独立评估工作。
2.4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民安置综合监理和独立评估工作完成。
2.5招标范围:兴文县新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移民监理资质,承担过1个及以上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综合监理(或独立评估)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无亏损。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9月12日至2013年0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1幢1单元9楼7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文县石海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兴文县古宋镇盐井街20号
邮 编:
联 系 人: 邓建中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锦江区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907室邮 编:
联 系 人: 罗文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qq.com">********@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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