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殡仪馆迁建项目特许经营需求公示
平原县殡仪馆迁建项目特许经营需求公示
平原县殡仪馆迁建项目特许经营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本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8450.43㎡。其中综合业务区建筑面积为4789.3㎡,守灵告别区建筑面积为2350.07㎡,办公配套区域面积为1311.06㎡。停车位140个,最高殡殓服务达到3700具/年。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详见需求方案。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详见需求方案。
物理特性:合格。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需求方案。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需求方案。
交付或实施地点:详见需求方案。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服务期限:符合相关规定,满足甲方要求。
服务效率:符合相关规定,满足甲方要求。
六、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需求方案。
发布人:平原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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