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张鲁回族镇张鲁南街村修建道路项目(工程)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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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张鲁回族镇张鲁南街村修建道路项目(工程)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莘县张鲁回族镇张鲁南街村修建道路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小、微企业投标报价的折扣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6%的扣除(注: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审价格,所投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价格)。
折扣价格=小、微型企业最后报价×6%
注: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原件和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评审价格=总报价-折扣价格,以评审价格评审。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二)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投标报价的折扣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折扣: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部(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或所报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给予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
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适用。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技术规格:见工程量清单
物理特性:见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见工程量清单
交付或实施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效率:高效、细致、安全
六、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无
八、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07月17日起,至2018年07月19日止。
九、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莘县张鲁回族镇张鲁南街
地址:聊城市莘县联系人:蔡经理联系电话:188*****57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中华北路12号(大羽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白工联系方式:****-******* 邮箱:lujianlc@163.com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D_ud8eDhkgxCKvhzFxQIA
发布人:莘县张鲁回族镇张鲁南街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6日
标签: 南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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