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2018年科研设备采购项目(补1)询价采购文件 项 目 名称:淮南师范学院2018年科研设备采购项目(补1) 项 目 编号: TYCG2018-00011补1 采 购 人: 淮南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 购 时间: 2018年7月
目录 一、报价响应须知.... 2 (一)须知前附表.... 2 (二)供应商资格.... 6 (三)供应商必须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 6 (四)有关定义.... 6 (五)评标方法及终止.... 7 (六)报价响应及答疑.... 7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8 (八)澄清及变更.... 9 (九)验收.... 9 (十)质疑.... 9 (十一)合同条款.... 10 (十二)其他.... 15 二、采购合同.... 16 三、采购需求.... 21 四、响应文件格式.... 23 附件一.... 25 附件二.... 26 附件三.... 27 附件四.... 28 附件五.... 29 附件六.... 30 附件七.... 32
一、报价响应须知 尊敬的供应商: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淮南师范学院委托,现就“ 淮南师范学院2018年科研设备采购项目(补1) ” 以询价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一)须知前附表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淮南师范学院 | 2 | 委托人 | 淮南师范学院 | 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西路淮南商会大夏7层 网址: | 4 | 项目名称 | 淮南师范学院2018年科研设备采购项目(补1) | 5 | 项目编号 | TYCG2018-00011补1 | 6 | 财政编号 | TYCG2018-00011补1 | 7 | 项目预算 | 10.2513 万元 | 8 | 询价有效期 | 60天 | 9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安装、调试完毕,正常使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95%,剩余5%作为项目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计息)。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询价采购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 | 10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淮南师范学院 ,(填写供货详细地点,此处可编辑) | 11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 12 | 免费质保期 | 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13 | 响应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23日 8 :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淮南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431办公室 | 14 | 响应文件要求 | 一正 四 副 | 15 | 报名方式 | 递交响应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需有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盖章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16 | 答疑 | 2018 年 7月20日17 : 00 前接受答疑(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请注意:采购代理机构对询价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 | 17 | 履约保证金 | 货物验收、安装、调试完毕,正常使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95%,剩余5%作为项目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计息) | 18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王勇 ****-******* 地址:淮南师范学院行政办公楼431办公室 | 19 | 对中小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 |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号)有关规定: 本项目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告。如有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 20 | 备注一 | 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处罚期内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 (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2)行贿犯罪档案:人民检察院书面证明; (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4、询价时,供应商应当查询上述记录后,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并加盖供应商签章。联合体询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告。如有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 21 | 备注二 |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资格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 (二)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括电子产品)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处罚期内的)。 (三)供应商必须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2、报价书及说明;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供货、安装承诺(可编辑); 5、售后服务承诺(可编辑); 6、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四)有关定义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财政部门。 2、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3、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4、招标代理机构:系指采购代理机构。 5、近X年内:系指从询价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非本询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6、业绩:系指符合本询价采购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及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五)评标方法及终止1、本次询价活动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取询价小组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2、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不符合竞争要求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其他经询价小组一致认定应予终止情形的。 3、询价过程中,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超过市场平均价格,询价小组经评审后一致认定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六)报价响应及答疑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响应报价应含有所投货物的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落地、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和交付后规定免费维保期内维保等环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响应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此条可编辑) 3、询价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询价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如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在财政部公布的强制采购产品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提交响应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货物,并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规定的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质量合格证书、中文简体保修卡(单)、说明书和随货有关单证,设备完好,物品配件齐全。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合格品。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的规定和厂方的规定。 5、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6、供应商如果对询价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询价采购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7、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8、采购代理机构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1、经询价小组评审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询价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按照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合同备案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照上款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期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成交合同。 4、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采购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5、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八)澄清及变更询价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及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九)验收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十)质疑1、质疑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的正常工作秩序。 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证据来源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5、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 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人应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7、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的。 (十一)合同条款1、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2)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技术支持,如安装、调试、维修、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4) 工程施工: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与货物安装相关的房屋改造、装修等。 2、技术规格 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工程施工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3、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条件: 5.1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5.2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合同款的支付 6.1卖方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 (1) 发票原件; (2)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3) 装箱单; (4) 自我检验意见等。 6.2卖方将发票扫描件或影印件,收款人、开户行、银行帐号资料和验收报告提交给买方,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依“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7、技术资料 7.1卖方应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时,向买方移交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修指南等。 7.2如合同的标的物为进口货物,买方除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原版的技术资料外,还必须向买方提供一套与原版技术资料完全一致的中文技术资料。 8、质量保证 8.1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的正品。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8.2卖方在收到买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七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8.3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9、检验 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自我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自我检验报告。该报告应作为卖方向买方要求付款时提交的付款单据之一。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能视为最终检验。 10、索赔 10.1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其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技术监督局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但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责任的除外。 10.2在合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质量问题负有责任,当买方提出的索赔时,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费、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的低劣和损坏的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买卖双方协商降低货物的价格。 C.卖方用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8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如果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条款第10.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通过从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赔偿。 11、卖方误期赔偿 11.1卖方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谈判响应函中确定的完工日期完工,并经规定的各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 11.2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 11.3除合同第12条规定外,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应支付给卖方未履行完的合同款项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0.5%,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完合同额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卖方不得要求买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12、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13、税费 卖方的谈判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所有税费。 14、履约保证金 14.1卖方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比例的缴纳履约保证金。 14.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按本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方式进行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4.3如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买方的责任 15.1在合同实施期间,买方应指派专人配合卖方工作,并为卖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买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买方须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给卖方造成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从买方获得赔偿。 15.2买方不得强迫卖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卖方可以拒绝买方的此类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15.3在合同实施期间,买卖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问题,买卖双方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15.4在由买方直接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当卖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向买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买方审查合格后,买方应按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 16、仲裁 16.1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从协商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的交有关省、市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寻求解决的办法。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6.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合同生效及其它 17.1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卖方各执 份。 17.2合同应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见证,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8、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 如本合同条款不能满足项目的需要,其特殊条款见“合同特殊条款”。 (十二)其他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报价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询价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二、采购合同 某项目采购合同 (第包:包名)(未分包,请删除) 财政编号: 项目编号: 买方: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卖方:XXXXXXXXXXXX 电话: XXX-XXXXXX 买方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询价方式采购活动,经询价小组的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公章)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生产厂商 | 合计 | 合同总金额(大写): 备注: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买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等费用。(此条可编辑) |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 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 (二) 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三) 中标或成交公告; (四) 卖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承诺函; (五)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 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四、供货期限 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日内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的地点,由买方进行验收。 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到货物验收合格前, 负责对货物承担安保义务。 五、验收要求 (一)质量标准 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二)验收组织 买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 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买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 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 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 5、复杂设备的验收还要包括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和调试、最终验收、培训等伴随服务的验收。 六、付款方式 (可编辑) 七、售后服务 (一)卖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个月。 (二)卖方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买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服务的时间是:每周 天小时(工作时间)。 (三)卖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买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小时内予以答复,如买方有要求或必要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小时内派员至买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 (四)如卖方在接到买方维修通知后小时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卖方应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 (五)如卖方在接到买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买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六)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之后小时内到达现场。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收受人为,期限为验收合格后。如卖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 九、违约责任 (一)卖方供货期超过合同约定供货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 %,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在此情况下,卖方不得要求买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二)卖方供货期内未能交货。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买方终止合同,卖方不得要求买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买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卖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卖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买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六)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验收合格后,买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八)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十、签约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二、其他 (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申请仲裁。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陆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买 方:卖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三、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询价小组评审认可; 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询价小组评审认可; 3、为有助于供应商选择询价产品,项目说明中可能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产品投标,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满足或者优于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 5、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如涉及进口产品则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设备,但不限制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6、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准采购进口产品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7、如对本询价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询价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询价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询价采购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货物需求(根据项目需求自行编辑)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单反相机 | 佳能70D(18-135) 单反相机配置 机身:有效像素2000万以上、连拍速度不少于6幅/秒。镜头:1、变焦镜头、焦距18-140mm2、定焦镜头、焦距35mm(建议机型:尼康D7100单反双镜头套机) | 台 | 1 | 2 | 便携式计算机 | ThinkPad 联想 E470 (20H1001WCD) 便携式电脑i7-7500U,8G,512GB SSD,2GD独显,14.0英寸,win10 | 台 | 2 | 3 | 打印机(带复印) | 联想M8650DN USB接口:(USB接口兼容2.0) 无线网络:IEEE802.11b/g/n 电源AC 220-240V 尺寸482x300x145mm(出纸盒关闭时) 482x528x279mm(出纸盒打开时) | 台 | 1 | 4 | 会议一体机 | 教学触摸屏一体机型号:HSD-HYCM-75 显示屏65寸,4K分辨率,16:9显示比例,LED材质,红外屏,视角168度/178度,颜色16.7,响应时间5ms;操作系统Windows7,Android4.2;主板OPS工控主板;处理器第四代i7;内存8GDDR4;硬盘128G固态硬盘;网络连接WiFi无线网卡,键盘无线键鼠支架落地式,另配墙壁挂架;接口4个USB3.0接口,2个USB2.0接口HDMI输入麦克风输入、音频输入、VGA输入机身材质铝合金边框,钢化玻璃 | 台 | 1 | 5 | 台式电脑 | 联想致美一体机520-24(i5 8400T/8GB/128GB+2TB/2G独显)预装Windows 10(家庭中文版)屏幕尺寸23.8英寸屏幕分辨率1920x1080 CPU型号 Intel 酷睿i5 8400T CPU主频1.7GHz内存容量8GB内存类型 DDR4 2400MHz硬盘容量128GB+2TB硬盘描述混合硬盘(SSD+7200转HDD)显卡类型独立显卡显卡芯片 AMD Radeon R5 530显存容量2GB摄像头按压式隐藏摄像头麦克风2×麦克风音频系统内置立体收音音箱声卡描述集成 蓝牙支持蓝牙功能无线网卡支持802.11ac无线协议有线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数据接口 3×USB2.0,2×USB3.0音频接口耳机/麦克风两用接口视频接口 HDMI网络接口 RJ45(网络接口)读卡器多合1读卡器电源120W电源键鼠特性有线鼠标,有线键盘保修政策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质保3年有限保修,3年免费上门服务 | 台 | 8 | 6 | 单反相机 | 佳能6D Mark II套机(24-70mm IS USM) 操作方式全手动操作传感器类型CMOS传感器尺寸全画幅(35.9*24mm)有效像素2620万影像处理器DIGIC 7最高分辨率6240×4160高清摄像全高清(1080)镜头说明EF 24-70mm f/4L IS USM镜头,实际焦距:f=24-70mm对焦方式全像素双核对焦,单次自动对焦,人工智能伺服自动对焦,人工智能自动对焦,手动对焦 面部+追踪,平滑区域自动对焦,实时单点自动对焦 手动对焦(可进行约5倍、10倍放大确认) 最大光圈F4.0 显示屏类型触摸屏显示屏尺寸3英寸显示屏像素104万像素液晶屏液晶屏特性3:2模式取景器类型光学取景器描述类型:眼平五面镜快门类型电子控制纵走式焦平面快门快门速度1/4000-30s,B门,闪光同步速度1/180秒 闪光灯类型外接外接闪光灯(热靴) 支持 防抖性能电子防抖 自拍功能2秒,10秒连拍功能支持(最高约6.5张/秒) 存储卡类型SD/SDHC/SDXC卡(兼容UHS-I) 电池类型锂电池(LP-E6N或LP-E6(1块) 包装清单EOS 6D Mark II机身x1 电池充电器 LC-E6E(含电源线)x1 锂电池 LP-E6Nx1 相机宽背带x1 EF 24-70mm f/4L IS USM镜头x1 镜头遮光罩 EW-83Mx1 外接闪光灯x1 64G存储卡x1原装相机包x1 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1年 | 台 | 1 |
二、技术要求 详见货物需求 三、供货及安装期限 供货、安装、调试期15天 四、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全国联保,按厂家承诺执行 五、其他要求 无
四、响应文件格式 某项目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年月日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一 | 报价单 | 二 | 供应商情况综合简介 | 三 | 响应函 | 四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五 | 询价响应表 | 六 | 中小企业产品响应声明函 | 七 | 其他文件 | 附件一报价单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材质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 | …… | 合计报价(大写) : | 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附件二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附件三响应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询价公告,我方正式授权下述联系人(姓名)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本次询价采购文件规定及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询价采购文件附件、参考资料、询价采购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果有的话),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询价采购文件,并对询价采购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询价日期起遵循本询价采购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询价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询价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询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询价。 8、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9、我方同意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10、与本询价有关的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号码) 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名:账号:开户行: 供应商签章:日 期: 附件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告)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公司被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处罚期内的)。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附件五询价响应表 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填写 | 按供应商所响应内容填写 | 第一部分:响应情况 | 序号 | 品名 | 技术规格及配置 | 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及配置、材质 | 偏离说明 | 1 | 2 | 3 | …. | 4 | 序号 | 内容 | 是否响应询价采购文件要求 | 其他承诺 | 1 | 免费质保期 | 2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3 | … | 4 | 第二部分:货物说明一览表(如有) | 所供产品的详细性能说明: |
供应商签章: 年月日 注:1、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货物主要参数、材质、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或复制(包括全部复制或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复制)询价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的,包括有选择性的技术响应(例如在某一分项中出现两个及以上的品牌或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技术规格),均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2、供应商所供产品如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 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产品响应,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某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编号:某编号)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某采购单位的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附件七其他文件 (此条可编辑) 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如下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2、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 3、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