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河三永湖区段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黎明河三永湖区段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所属区域: 市建设局 招投标类别: 监理招投标

工程基础信息项目编码: 庆建(监)招2009第033号
工程名称: 大庆市黎明河三永湖区段绿化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指挥部
建设地点: 大庆市黎明河三永湖区段
工程性质: 新建 工程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开工时间: 2009-11-17 竣工时间: 2010-12-31
投资金额(万元): 1809.5900
招标代理联系人: 招标代理联系人电话:

公告信息公示开始时间: 2009-11-05 公示结束时间: 2009-11-1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提问截止日期: 2009-11-09
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投标人应具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报名环节,也不进行截标前的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应当在截标当日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按照大庆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大庆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庆)建发[2009]3号文件要求,在截标日前1日将人员基本情况,企业及人员所获奖项,业绩情况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不再组织招标会,投标人自行在“大庆市建设局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三、答疑和踏勘 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大庆市建设局网站”提出,于2009年11月9日24时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2009年11月10日24时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答疑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大庆市建设局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示。 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或提供足以表明工程具体位置的文字、图片等。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四、开标会、评标会会议安排 1、招标人在安排开标会、评标会前须完成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备案。五、截标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一小时交纳席位费。投标担保必须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方式。保证金1万元,以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开标前交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建设银行市直支行1、2号窗口,收款单位是:大庆市财政局。持现金进账单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交易中心换取收据。招标人应检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符合规定的应签收。注:开标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所有证书原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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