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电动车招标公告
公安分局电动车招标公告
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电动车采购项目
询价邀请书
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受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委托,对“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电动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AGZG2018X002)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采购最高限价(元) | 备 注 |
01 | 电动车 | 30台 | 104700 |
采购内容说明:
1.项目采购预算:10.47万元;
2.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3.每个包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包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4.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供货及运输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6.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本次采购供应商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鞍山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高新区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 ****-*******
为提高递交响应文件效率,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向采购方单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供应商在办理入库所在省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上通过“供应商注册查询”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的打印页。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登陆鞍山政府采购网(http://218.25.216.179)等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下载采购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方式: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报名。
七、询价邀请书的发布
本询价邀请书在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高新区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内容不一致,以鞍山政府采购网为准。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购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 23 日10: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鞍山高新区管委会327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采购会议。
九、响应文件的送达: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参与询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
1.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详见本公告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2.由高新区结算中心开据询价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询价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
3.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
联系人:韩林
联系电话:139*****558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高新区采购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鞍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
采购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处
2018年7月18日
标签: 电动车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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