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纪律检查委员会扩建项目-10KV室外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哈密纪律检查委员会扩建项目-10KV室外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纪律检查委员会扩建项目-10KV室外配电工程已由哈市发改投资201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代建单位哈密市国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投资额约为120万元,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哈密市八一路党校院内西侧;
2.2 招标范围:哈密纪律检查委员会扩建项目-10KV室外配电工程施工(施工图纸及预算编制说明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统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4 投标人需在哈密电业局备案,取得在哈从事电力工程业务许可;
3.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自治区外企业投标,应在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新疆工程建设云)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报送,通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确认,并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可查询企业及企业人员报送信息。拟投项目经理须为报送信息中人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9若本项目报名家数超过15家(含15家),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2日内,每日上午9:00~13: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自治区外企业在新疆工程建设云的报送信息打印件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至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自治区信息网发布。
6.联系方式
项目代建单位:哈密市国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元肖
电话:182*****77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人防大厦二单元1606
联系人:蔡恒志
电话:186*****67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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