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生产辅助设施工程能源中心冷热源监控系统招标公告(重招)
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生产辅助设施工程能源中心冷热源监控系统招标公告(重招)
本招标项目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产辅助设施工程能源中心冷热源监控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交货时间:所有货物于2018年9月15日开始分批运到最终用户指定地点,并于2018年 12月31日之前完成系统设备的安装工作。
交货地点: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现场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至招标机构免费现场详阅):
冷热源监控系统一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l 投标人必须是冷热源监控系统的集成商及安装单位,安装工作不得分包。
l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l 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晚于2009年12月31日(以营业执照为准)。
l 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兑外币的汇率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为准)。
l 投标人须具有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水蓄冷或冰蓄冷冷源设备监控系统项目业绩,且该类型的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最终用户使用证明。
l 在上海设有常设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并备有足够备品备件以供维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8年7月23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2:00至4: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个工作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建议采用企业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售后不退(已购买前次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免费领取本次招标文件)。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8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启航路300号 | 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 |
邮编: 201207 | 邮编:200002 |
联系人:吴极 | 联系人:刘衍彬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63x31798 |
电子邮件:wuji123@126.com | 电子邮件:liuyanbin@spiaie.com |
特别提醒: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18]32号),原适用17%、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2018年7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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