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新三小校区1#、2#、3#教学楼、4#综合楼、5#食堂工程监理
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新三小校区1#、2#、3#教学楼、4#综合楼、5#食堂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 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新三小校区1#、2#、3#教学楼、4#综合楼、5#食堂工程监理 招标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1#、2#、3#教学楼为新建五层建筑,1层为架空层,建筑高度21.6米,建筑面积15119.11m2,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独立基础;4#综合楼、5#食堂为新建4层建筑,1层地下室,建筑高度16.8米,建筑面积7245.45m2,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筏板、独立基础。 开标时间 2018年07月18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07月1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23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第一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广西益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梁冰坚 下浮系数 30.00 工期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56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广西南宁建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黄桂飞 下浮系数 30.00 工期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56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南宁市鑫帅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农成文 下浮系数 30.00 工期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56日历天 质量等级 1、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2、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监督电话:****-*******)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 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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