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粮库有限公司钢板平房仓施工招标公告
龙泉粮库有限公司钢板平房仓施工招标公告
拜泉县龙泉粮库有限公司钢板平房仓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206G18018)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拜泉县龙泉粮库有限公司钢板平房仓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360万元;招标人为拜泉县龙泉粮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拜泉县龙泉粮库有限公司钢板平房仓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拜泉县龙泉粮库院内。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620平方米,仓容2万吨,钢结构平房仓1栋。
2.4合同估算价:360万元。
2.5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31日,共104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拜泉县龙泉粮库有限公司钢板平房仓项目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07月01日-投标有效期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有效的近一年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5年07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项目经理外)配备最低要求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1人并提供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无岗位证书,可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代替)(上述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提供有效的近一年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含当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取消现场报名登记,投标人自行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进行网上登记,监管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4.3凡登记者,可从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开标当日收取。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其他
7.1投标人须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6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7.7发布公告的媒介:(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2)有意向投标单位请关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拜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拜泉县龙泉粮库有限公司
地 址: 拜泉县龙泉镇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系人:刘莹
电话:********87-5(招标五部)189*****128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
工程描述:结构形式:预计合同额(万元):320公告附件:粮库招标公告发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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