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建设工程项目房屋拆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建设工程项目房屋拆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祖庙分局的委托,对 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建设工程项目房屋拆除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1806-30008-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建设工程项目房屋拆除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64,486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01 | 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建设工程项目房屋拆除服务 | 1 项 | 90日内 |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供应商应对网页查询结果截图的真实性负责;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7月19日 至 2018年07月2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顺翔路20号(太昌冷气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28号1座3楼北区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28号1座3楼北区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7 月 19 日 至 2018 年 07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聂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伍小姐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广珠路大良路段16-1号 |
联系人:徐素萍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8300 |
(三)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祖庙分局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 |
联系人:冯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8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53*****74231.pdf">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153*****74277.pdf">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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