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昌图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昌图县农村经济发展局的委托,为《昌图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图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招标单位:昌图县农村经济发展局。
(3)建设地点:昌图县境内。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50%,企业自筹50%。
(5)建设工期:2018年8月20日-2018年10月19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6)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九个标段,二至七标段兼投可以兼中,八、九标段兼投不兼中。
第一标段:采购检化验仪器仪表等设备。
第二标段:采购自卸翻斗车、农用四轮车等设备。
第三标段:采购自卸翻斗车等设备。
第四标段:采购集装箱翻转机等设备。
第五标段:采购输送机、输送带、扒粮机等设备。
第六标段:采购工程机械铲车等设备。
第七标段:采购工程机械铲车、玉米脱粒机等设备。
第八标段:新建厂区道路地坪、储粮罩棚等工程。
第九标段:新建厂区道路地坪,固定囤、烘干塔改造工程。
(以上基本情况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2.1万元;第二标段6.0万元;第三标段4.2万元;第四标段4.1万元;第五标段5.1万元;第六标段8.1万元;第七标段1.0万元;第八标段5.1万元;第九标段26.1万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及开标预备会。
(9)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检化验仪器仪表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三、四、五、六、七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机械、农机设备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授权经销商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八、九、十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要求:
(1)请投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标段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 请投第八、九标段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投入本工程且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B证(无不良记录)。
以上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应具有;1.经人社部门认定并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年至2017年)。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法人亲笔签署)。以上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到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登记。
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地点:
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不换。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9日上午10:00时。
(2)地点: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图县粮食局5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发 包 人:昌图县农村经济发展局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天鑫大厦811室
联 系 人:李长伟
标签: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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