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比 选 公 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决定对“青白江区祥福镇羊叉河畔安置小区项目” 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成达铁路以东、羊叉河以南,四至范围:南至:羊叉河;北至:桂红路;东至:成达线;西至:祥福镇街道。

  “青白江区祥福镇羊叉河畔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35000.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房管局测绘面积为准)。物业服务企业用房面积约70.00平方米,位于羊叉河畔安置小区内,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面积约60.00平方米,位于羊叉河畔安置小区内。

  规划设计物业类型为住宅,容积率3.09,绿地率35%。

  二、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业服务企业用房面积约70.00平方米,位于羊叉河畔安置小区内。

  2. 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位于羊叉河畔安置小区内。

  三、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

  本项目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按区政府相关规定缴存。

  四、投标单位的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三级(含三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1、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场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2015年度信用记分不低于100分。

  五、比选书的发放

  请你单位自收到预审合格通知后,于2016年5月5日17时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和公司业绩管理情况(至少提供一个位于青白江区及其周边的物管小区,供祥福镇评标委员会现场考察)到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城环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逾期作放弃投标处理。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七、项目总平面图及主要设施设备配置

      见项目总平面图、主要设施设备配置说明。

      八、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的,请于2016年5月5日17时前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本项目比选人: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

      地 址:成都市祥福镇祥福南街38号

      联 系 人:苏绍勇

      电 话:******** 比选人: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盖章)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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