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赤坭一期-培正大道(泵站以北)污水管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赤坭一期-培正大道(泵站以北)污水管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赤坭一期-培正大道(泵站以北)污水管道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花发改基【2009】50号、穗规建证【2009】2802号的批准,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赤坭一期-培正大道(泵站以北)污水管道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沿江路20号

招标代理: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

二、项目名称: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赤坭一期-培正大道(泵站以北)污水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培正大道

概算投资额:(约)1229万元

建设规模:花都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赤坭一期-培正大道(泵站以北)污水管道工程,全长约2.8km。污水管直径400~1520mm;含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钢肋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焊接钢管;包括管道铺设、顶管工程,管井施工,截污挡水堰、路面破除及修复、人行道破除及修复等;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资金来源:区自筹解决。

四、报名时间:2009年 11 月 12 日和2009年 11 月 13 日

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联 系 人:文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市政公用(给排水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在本公司注册。

4、投标人2007年6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

6、委派本项目总监及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为本企业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近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或电话查询路径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2、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 11 月 13 日前,一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3、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 11 月 13 日)前,一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前 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如下:(一式二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表一);

2、资格预审择优评分的证明材料(附表二)。

八、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

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

九、其他说明:

1、 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资料)》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以及不符合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4、上述第五.5款所指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 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

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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