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洲·梧桐里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瀛洲·梧桐里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瀛洲·梧桐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瀛洲·梧桐里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市区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梧桐里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瀛洲.梧桐里住宅小区保障房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海州区浦南镇迎春花路南、梧桐北路东地块。

2.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4819㎡;总建筑面积为80650.1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2828.77㎡,包括:住宅50868.25㎡(含保障性住房1697.48㎡)、配套公建1960.52㎡(含社区综合楼1737.45㎡、门卫21.47㎡、设备用房201.6㎡);地下建筑面积为27821.4㎡(含地下储藏室(计容)1157.36㎡、地下储藏室(不计容)3603.44㎡、机动车库17314.7㎡、非机动车库5100.2㎡、设备用房645.7㎡)。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
****************-BD-009瀛洲.梧桐里住宅小区保障房装饰装修工程瀛洲.梧桐里住宅小区保障房装饰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瀛洲.梧桐里住宅小区保障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瀛洲.梧桐里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州区经济信息化与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瀛洲·梧桐里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经发投发[2016]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瀛洲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瀛洲.梧桐里住宅小区保障房装饰装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州区浦南镇迎春花路南、梧桐北路东地块梧桐里小区内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8.42㎡的共20套,建筑面积47.27㎡的共10套
2.1.3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4日,竣工日期:2018年11月1日
2.1.5其他:(1)本项目由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负责招标,最终签订合同由二标段总承包单位(连云港市振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签订,付款仍由总包单位付款。
(2)中标单位负责协调与总承包单位配合相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2.2招标范围:瀛洲.梧桐里住宅小区保障房装饰装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并且该项目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无;
?自2016年7月19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7年7月19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8年4月1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进行查询,详见苏建招函(2017)12号文;也可以到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上传。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说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1月-2018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00时00分至2018年7月25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6%)。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2)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用摇号机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K值或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5%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瀛洲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9楼
招标人联系人:黄中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148
2018年7月19日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广联达郑磊138*****568?
刘书丹186*****807

国泰新点黄桂松158*****880
朱家旺189*****238
张海南185*****641
江苏翔晟孙莉莉
江苏CA总部(南京)180*****017
025-96010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

四、公告

1.公告时间:2018年07月19日至2018年07月25日

2.公告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07月19日至2018年07月25日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梧桐里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北路9号楼9楼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黄中联系人:张捷
电话:138*****738电话:8583838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4@qq.com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梧桐里装修招标文件7.18定稿--去底纹.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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