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工程勘察服务年度采购项目(第二次)邀请函公告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工程勘察服务年度采购项目(第二次)邀请函公告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工程勘察服务年度采购项目(第二次)邀请函
各报价响应人: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就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工程勘察服务年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关招标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工程勘察服务年度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项目范围:广州南沙发展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工程勘察费用不超过招标规定的全部勘察项目(包括线路全线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程物探和工程竣工测量等)。
2.2项目批准文件:/。
2.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
2.4招标控制价:29.90138万。
2.5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工作(工程测量、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程物探和工程竣工测量)。
2.6供货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合同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从生效之日起计算服务年度,首年服务年期满前1个月,甲方按《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工程勘察工程年度评价及考核细则》对乙方进行考核,如乙方的年度被考核分数月平均分低于85(不含85)分或中标人连续三个月被考核分数低于80(不含80)分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不就此提前终止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若考核合格,招标人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本合同条件执行下一年服务期。
2.7预测2018年、2019年勘察服务量:
序号 | 类别 | 单位 | 预计2018年勘察服务量 | 预计2019年勘察服务量 |
一 | 工程物探(km) | Km | 9 | 9 |
二 | 工程勘察(km) | Km | ||
1 | 工程测量 | Km | 0.5 | 0.5 |
2 | 岩土钻孔勘察 | |||
2.1 | 陆上钻孔勘探(综合孔深、土质情况) | m | 50 | 50 |
2.2 | 水上钻孔勘探(综合孔深、土质情况) | m | 50 | 50 |
三 | 竣工测量 | |||
1 | 竣工测量(单项工程管道长度≥0.5Km)(km) | km | 17.63 | 10 |
2 | 竣工测量(单项工程管道长度<0.5Km)宗 | 宗 | 6 | 6 |
2.8工期
勘察测量工期:按单项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按单项合同约定工期提交工程需要的勘察测量成果文件。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和线路测绘摸查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单项合同总价千分之五。误期超过1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单项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
2.9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或以上。
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4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办理单位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8月1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广州发展南沙产业区管理服务中心2楼211室(详细地址)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9.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投标人请注意: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站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0.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18年7月24日24时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招标人: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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