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医疗设备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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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医疗设备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拟对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政府采购中的急救转运呼吸机、心肺复苏机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进口产品理由:

采购人进行了市场调研,并结合本单位需要,提出如下理由:

1、心肺复苏机,系统高度集成,小、轻、薄,便于在救护车内放置和携带到救治现场。使用高容量充电电池供电,不使用氧气瓶供气驱动,以保证可反复工作和方便使用。目前国内尚无满足指标要求的成熟仪器推出,必须采购进口产品。

2、呼吸机,由于院前急救特殊环境要求,所采购的急救呼吸机要抗振动、抗跌落;防水等级要达到IPX4,可在雨天户外使用。呼吸机具有免维护电池,续航能力强。有近病人端测压传感器,保证压力准确和稳定。减压阀和氧气瓶的装卸用手即可,不需要使用任何工具,操作起来安全,便捷。目前国内尚无满足指标要求的成熟仪器推出,必须采购进口产品。

2018年7月13日,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组织专家对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上述两条理由真实、充分,为满足工作需要,建议采购进口急救转运呼吸机、进口心肺复苏机。

二、 论证专家:晋城市妇幼院     任福叶

       晋城市药监局     窦力军

       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张香花

       泽州县医院      聂林炮

       律师         原红霞                                       

三、公示期限:从2018年7月19日起至2016年7月26日止。

四、、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8年7月26日下午18:00 (北京时间)前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形式向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联系电话135*****455,联系人:申晋霞,单位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2529号)和晋城市财政局采管办(联系电话****-*******,地址:晋城市迎宾街328号)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2018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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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进口产品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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