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南昌市范围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洪经政采字[2009]65号
二、招标项目: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三、招标内容:详见投标文件。
四、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维修有效期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五、南昌市区内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必须是经过江西省政府、南昌市政府采购部门近期确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中标供应商。
2、投标人须经南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批准的、维修场所位于南昌市区内的,能够合法经营、安全生产、设备齐全,具有汽车维修经验及相关维修资质的整车维修企业。
3、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在30万元以上,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4、具有交通部门颁发整车维修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具有的设备:双柱升举升机(2台)、电脑解码器(1台)、烤房(1个)、轮胎动平衡机(1台)、轮胎轮辋拆装机(1台)、车身校正设备、车身清洗等设备。
6、经营场所须在南昌市区内维修厂房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停车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格文件:
1、 单位介绍信
2、 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南昌市区内的投标人提交交通部门颁发的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南昌市区内的投标人提交省、市政府采购部门近期发放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文件领取地点时间: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楼七楼-716室,2009年11月6日~2009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9年11月19日上午10: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
南昌市昌北下罗枫林大街,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楼3楼3A会议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993、传真*******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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