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信用卡逾期欠款提醒通知服务商选择招标公告
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信用卡逾期欠款提醒通知服务商选择招标公告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的委托,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信用卡逾期欠款提醒通知服务商选择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欢迎具有本项目申请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申请报名。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信用卡逾期欠款提醒通知服务商选择项目
2、 项目编号:招案2018-1855
3、 招标内容:
1) 本项目选聘服务商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跟卡中心提供处理银行卡逾期欠款提醒通知服务;
2) 本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超过35家(含);
3) 招标阶段最终选取不超过20家(含)中标人;(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二、 合格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申请须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名义参与,下属分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得参与;
1) 总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代理银行卡催收”含义(此规定除律师事务所不适用外,其他申请人均适用);
2) 如北京、广州、沈阳地区的注册的总公司及驻点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无“代理银行卡催收”含义:
a) 则北京地区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含义;
b) 广州地区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代理银行卡催收”或“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含义;
c) 沈阳地区注册公司经营范围须包含“商务咨询与代理”或“商务代理服务”或“商务经纪与代理”含义。
3) 申请人为律师事务所的,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许可时间及年审状态正常;
3.申请人须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办公场所所在楼宇的使用性质非住宅(自购房产须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场所租赁的须提供房产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4.申请人不得从事催收平台业务,催收平台业务系指将自然人、法人机构的债权清收业务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的中介平台业务;
5.申请人须具有银行信用卡催收业务代理经验且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商业银行总行或总行信用卡中心处于正常业务合作状态;
6.申请人首次代理信用卡催收业务时间不晚于2016年7月1日 。
7.申请人设备要求:
1) 催收系统需配置催收管理系统,需具备自动生成催收行动时间记录功能;根据不同角色权限设置相应功能,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可查询、访问不同范围的客户信息;可以通过系统完整提供催收记录;严格管控系统的数据导出功能及权限。
2) 录音系统需配置催收录音系统,该系统可对催收工作进行即时监控,对催收员与欠款人之间的每一个电话对答都进行全程的记录。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10.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1. 法定代表人(律所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2. 股东中无交通银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登记信息(含有股东信息)的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13. 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14.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15. 其他资格要求:申请人若有分公司及分支机构,资格要求为:
1)代理交行业务的驻点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代理银行卡催收”含义或包含“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联系业务”等同含义;2)如北京、广州、沈阳地区注册公司驻点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含“代理银行卡催收”或“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联系业务”的等同含义,则北京地区注册公司驻点分公司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等同含义;3)如广州地区注册公司驻点分公司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代理银行卡催收”或“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等同含义;4)如沈阳地区注册公司驻点分公司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商务咨询与代理”或“商务代理服务”或“商务经纪与代理”等同含义。5)(此规定除律师事务所不适用外,其他申请人均适用)。;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
对凡愿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供应商,自行登陆招标代理机构的网上报名审核系统(http://139.196.34.51:8081/pm/baoming.aspx中的供应商报名)并录入相关企业信息。已完成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7月19日至7月26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参加本项目报名。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法人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提供),若为律所报名,律所负责人即为法定代表人;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1、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购置费可现场现金支付/公对公银行转账。
文件购置费汇款账户(非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 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六、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地点:
开始时间:2018年8月1日上午8时30分
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80号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会议室。
八、本公告有效期:有效期至2018年7月26日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80号
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人:严大为、杨依莎、陈媛媛
电话:***-********
传 真:***-********
邮 编:2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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