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上东辛顿农贸市场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芙蓉区上东辛顿农贸市场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芙蓉区上东辛顿农贸市场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主管部门 芙蓉区商务和旅游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湖南湖湘农商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芙蓉区马王堆街道上东辛顿(东二环与火炬中路交汇处),建设内容为上东辛顿农贸市场装修、强弱电、给排水、空调管道、消防、防水工程等内容,建筑面积约为89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10万元(最终以芙蓉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金额为准)。
2、施工工期:4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800㎡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安全员1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或相关 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装修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四、评标办法:
4.1、拟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6〈1〉)。报价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须在2018年08月 07 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账 户 名: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雨花亭支行
帐号:9902.0002.4718.0045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简写为“上东辛顿装修工程 ”。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8年07月19日至2018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时,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即为授权委托人)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及法人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及本人身份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企业的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含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并提供建设单位负责人的姓名、座机、联系电话等),各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C证,各关键岗位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2018年04至06月份社保证明;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6.2 报名地点: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5A23、24室)。
6.3 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贰套)。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8年07月28日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递交或匿名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人邮箱********@qq.com,过期不予受理,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8日上午9:00时整。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5A23、24室开标室)。
十、招标人: 湖南湖湘农商农贸市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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