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车辆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车辆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台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协议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台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就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台采招[2009]46号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见附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②需具备有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一年及以上的汽车维修企业(在购买标书时提供资质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第一标段供应商为在椒江区范围内具有小型车维修一类或二类技术资质的综合维修企业
④第二标段供应商为在三区范围内具有维修资质为一类小型车资质的4S品牌维修企业
⑤同一个法人有多家维修企业的,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11月9日至2009年11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台州市市府大道新台州大厦四楼413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日 09:30
六、投标地点:台州市市府大道新台州大厦四楼开标室2(432室)
七、开标时间:2009年12月1日 09:30
八、开标地点:台州市市府大道新台州大厦四楼开标室2(432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台州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开发区支行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见附件
2、见附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台州市市府大道新台州大厦四楼413室
联系人:蒋伟
联系电话:********5151
传真:********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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